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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斯特伯爵

Aqua
发表于 2025-10-15 22:15:56

菲利斯点亮油灯,把报纸在桌子上铺平了。

晚风从没糊严实的窗户缝里灌进来,带着一股煤灰味。他把燕尾服从身上脱下放在报纸上,一根根拈下上面沾的杂草。

两个小时前,他从公馆的墙上一跃而下,滚进灌木丛里,警卫的靴声紧贴着他的耳朵远去,他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上帝保佑,他虽然是个小偷,做些撬锁、摸包的勾当,但却从没玩这么大过——溜进一座金碧辉煌的公馆,摸进主人的卧室。

而且这位主人还是那位神秘的“崔斯特伯爵”,这场晚宴他几乎邀请了全伦敦的名流贵人,门前的车子停得水泄不通,简直就是在邀请他这样的人前来光顾。

“该死!”菲利斯低骂,衣服侧摆竟然被划开了一道口子。

他叠好衣服,然后从内袋里取出了今晚的战利品——一枚戒指。

它看起来平平无奇,既没有镶嵌宝石,也不是纯金打造,更像是一枚古老的图章戒指,说白了就是不值钱。

没办法,谁让他在卧室里摸索时,被人给发现了,只能匆忙拿起戒指就跑。

明天去黑市逛逛,能卖多少算多少吧,菲利斯摇了摇头。

第二天早上,伦敦一如既往地被浓雾包裹。菲利斯坐在裁缝铺外的长凳上打着哈欠。街上传来了巡警整齐的靴声,他不动声色地拿起地上的报纸,挡住了脸。头版标题用夸张的字体写着《议会激辩<工厂法案>,皮尔和卡佩大打出手》。

他从报纸的边缘偷偷观察,发现巡警的数量有些过多了,三五成群,盘问着街边的行人,像是在搜寻什么。他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难道是为了那枚戒指?

他回忆昨晚宴会上听到的只言片语。那位崔斯特伯爵,就像凭空冒出来的一样,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但他出手阔绰得令人咋舌,刚到伦敦就买下了李斯特夫人的庄园,大办宴席,向无数前途光明的公司慷慨投资,甚至连市政厅都收到了他一笔不菲的捐款。

“哎,补好了。”老裁缝睡眼惺忪地递过来一个纸袋。

菲利斯付了钱,接过衣服,他决定先不卖戒指了,等风头过去再说。

不久后,一个穿着廉价风衣、眼神锐利的男人走进了裁缝铺。他没说话,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块带着裂口的黑色布料,放在了柜台上。

是戈多探长。裁缝心里咯噔一下,他们这些街区里的人都认得这张脸。

“没见过。”他摇了摇头,把布料推了回去。

戈多探长盯着他看了几秒,看得裁缝心里发毛。“如果有人来补过这样的衣服,”他缓缓开口,声音沙哑,“就来找我。”说罢,他转身离开了。

菲利斯走在回去的路上,从报童那买了份早报,顺口打听。结果让他大感意外,满城风雨的原因,竟然和戒指无关,而是伯爵本人,那个神秘的崔斯特伯爵,失踪了!

他按捺不住好奇,决定偷偷溜回庄园附近看看情况。果然,昨天还井然有序的庄园门口,此刻已经乱作一团。但着急的全是些西装革履的商人和投资者,他们围着庄园的守卫,吵嚷着要见崔斯特伯爵。反倒是伯爵的仆人们,一个个镇定自若。为首的是一位身穿黑色长裙的女管家,她身姿挺拔,如同一只优雅的黑天鹅,在混乱的人群里显得鹤立鸡群,有条不紊地指挥着一切。

菲利斯觉得这事透着古怪,转身准备离开。

路上,一个满脸污泥的小乞丐追上了他。

“菲利斯!”小乞丐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老卡特说有个条子在找你!要你留意一下。”

“他长什么样?”菲利斯问。

“个子不高,脸臭得像没发酵的面包,下巴上还有一条……”

“一条疤?”菲利斯忽然打断了他。

小乞丐眼睛一亮:“对啊!你怎么知道的?”

菲利斯没回答,只是朝他身后指了指。小乞丐回头一看,戈多探长正站在几米外,冷冷地看着他们。

菲利斯拔腿就跑。

两人在纵横交错的小巷里展开了追逐。菲利斯像只灵活的老鼠,在熟悉的街区里穿梭,好不容易甩开了些距离。他躲进一个角落,飞快地换上那身补好的燕尾服,准备故技重施——混进一家高档餐厅,再从后厨溜走。

但餐厅门口的侍者显然很有眼力,他一眼就看到了菲利斯外套上的缝补痕迹。

“抱歉,先生,本店不允许衣冠不整者入内。”他傲慢地拦住了菲利斯。

菲利斯担心戈多追上来,心一横,掏出那枚戒指戴上,举到侍者面前。

“你仔细看看。”

侍者不识货,依旧一脸鄙夷。菲利斯忍不住和他争执起来,动静吸引了餐厅的老板。老板是个肥胖的中年人,他一瞥菲利斯手上的戒指,脸色微变,连忙上前呵斥了侍者,换上一副谄媚的笑容,客客气气地把菲利斯迎了进去。

菲利斯被安排在靠窗的位置,他心不在焉地点了几道菜,盘算着逃跑路线。当他去洗手间准备开溜时,却在门口听到了老板的声音:“去报警!那戒指是真货,但我敢打赌,这小子绝对配不上它!他一定是从哪偷来的!”

菲利斯心中一沉,回到座位上。他透过窗户,看到戈多探长就在门外,正被侍者拦着。再回头,老板正站在不远处,笑眯眯地盯着他,像在看一只被夹住腿的老鼠。

他知道自己跑不了了。

不管了,先吃顿饱饭!

“老板!”他大声道,“我的菜呢?”

老板显然不想招待一个骗子,上来敷衍了几句。菲利斯不依不饶,故意大声抱怨,引来其他客人的目光。老板怕影响生意,只好让厨房上菜。

菲利斯如愿以偿地大快朵颐,狼吞虎咽的样子与周围的绅士淑女格格不入。老板则搬了张椅子坐在他对面,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天,语气里的讥讽越来越浓。

终于,外面传来了警哨声。

“快吃吧,小子”老板笑着说,“以后就只有带蛆的面包了。”

随着巡警一同进来的,还有一群穿着黑白制服的人,为首的正是庄园里那位高贵的女管家,伊莎贝拉。

老板立刻迎上前去,指着菲利斯,“警官!就是他!他偷了……”

他的话没能说完。因为伊莎贝拉看都没看他一眼,径直走到满嘴流油、脸上还沾着酱汁的菲利斯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

在全场死一般的寂静中,她用清晰的声音说:

“抱歉,伯爵大人,我来晚了。”

菲利斯愣住了,嘴里咀嚼的动作也停了下来。全餐厅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惊愕、畏惧、难以置信。老板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得一干二净,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伯、伯爵大人?”老板结结巴巴地转向伊莎贝拉,“您……您是不是认错人了?他……”

伊莎贝拉冷漠的目光扫过老板,像在看一件碍事的家具。她没有回答,只是指了指菲利斯手上那枚朴实无华的戒指,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崔斯特伯爵的图章戒指,从不离身。”

菲利斯街头骗子的本能瞬间被激活了。他慢条斯理地用餐巾擦了擦嘴,顺势挺直了腰板,学着记忆中贵族的样子,皱起眉头,用一种带着责备的腔调对伊莎贝拉说:“动静闹得太大了,伊莎贝拉,把这位可怜的老板都吓到了。”

然后,他站起身,走到已经开始发抖的老板面前,伸出沾着油脂的手,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味道还行,”他用一种宽宏大量的语气说,“账单寄我府上就行。”

说完,他在众人的注视和仆从的簇拥下,大摇大摆走出了餐厅。

门外已经吸引了不少看热闹的人群,他们都想一睹这位神秘伯爵的真容。

在一片敬畏的目光中,菲利斯看到了人群里的戈多探长。他的目光依旧那么锋利,像一把能剖开所有伪装的手术刀,死死地钉在菲利斯脸上。

“这老家伙……”

几天后,崔斯特伯爵的庄园灯火通明。

菲利斯端着一杯他也不知道产地的红酒,穿梭在衣香鬓影的晚宴中。他脸上的笑容恰到好处,应对着每一个前来攀谈的人,但他却感觉疲惫得像是在码头扛了一天麻袋。

只要戴上这枚戒指,会成为崔斯特伯爵。人们会无条件地接受这个事实,就像魔法一样。

“伯爵大人,您上次提到的铁路股票,简直是天才之举!”一个腆着肚子的商人满脸奉承。菲利斯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他甚至不记得自己说过这句话。

“只要伯爵您一句话,盖特威克的那块地……”一位官员凑到他耳边,压低了声音。菲利斯含糊地应了一声,和他碰了下杯。

一位年轻貌美的贵族小姐向他眨了眨眼,用扇子半遮着脸,娇声说:“伯爵,您总是这么神秘,就像一本读不完的书。”

菲利斯想起自己在贫民窟和老鼠抢面包的日子,再看看眼前这盛满了美酒佳肴的长桌,和众人的阿谀奉承,一切都显得那么荒诞不经。

晚宴终于结束,送走最后一批客人后,菲利斯几乎是逃回了自己的卧室。他扯掉领结,将自己重重地摔进那张天鹅绒大床里,感觉身体和灵魂都被抽空了。

“咚、咚。”

一阵清脆的敲门声响起。

他只得打起精神,坐起身来:“进来。”

门开了,是伊莎贝拉。她换下晚宴的长裙,穿上了一身干练的黑色套裙,手里拿着一叠文件。

“伯爵大人,我们需要对今晚的收获进行复盘。”她说。

“收获?”菲利斯愣了一下,“那些人送的礼物吗?”

伊莎贝拉摇了摇头,她将一份文件递到菲利斯面前,上面写满了不同人的信息。“我指的是情报,”她的语气冰冷,“您从财政大臣那里,套出了他对他那位政敌的真实看法了吗?那位船运商人的酒后真言,您记下了多少?那位小姐,她是城防司令的女儿,您有没有从她口中探听到关于港口卫队换防的任何信息?”

菲利斯看着那份文件,脑子一片空白。

伊莎贝拉似乎早已料到,她脸上没有丝毫波澜,只是平静地陈述着一个事实:“伯爵大人,您或许以为这些宴会是为了享乐和社交。但您必须明白,作为崔斯特伯爵,您所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都只有一个目的。”

她顿了顿,抬起眼,那双美丽的眸子里没有一丝温度。

“那就是,复仇。”

复仇。

这个词像一块冰,从菲利斯的脊椎一路凉到了头顶。他看着伊莎贝拉漂亮的脸,第一次意识到,自己闯入的不是一场飞黄腾达的美梦,而是一个被精心布置的局。

在伊莎贝拉和其他几位核心仆从日复一日的教导下,菲利斯开始了他的伯爵生涯。他学着辨认各种徽章,记下上百个贵族家庭的爱恨情仇,练习着用三种不同的语调说“是吗”,以应对不同的社交场合。

他的街头智慧在某些方面帮了大忙。他能轻易分辨出别人话语中的谎言,能敏锐地捕捉到对方不经意间流露出的贪婪或恐惧。他用小混混的方式完成着贵族的任务,过程往往荒诞离奇,结果却又出奇地好。伊莎贝拉对他的评价是:一柄粗糙的、不合规矩的、但意外锋利的武器。

这天,菲利斯借口外出,回到了他曾经住的那个街区。一切都还是老样子,空气中弥漫着熟悉的、劣质煤炭和潮湿墙壁的味道。他看到了自己以前的朋友们,他们正围在街角赌钱,为几个便士吵得面红耳赤。

他走上前去,想像以前一样打个招呼,但他们只是用一种敬畏又疏远的眼神看着他,然后纷纷低下头,恭敬地称呼他“这位老爷”。

再也没有穷小子菲利斯了,有的只是一位穿着华服、身后跟着仆从的神秘贵族。

那一刻,菲利斯清晰地意识到,在成为崔斯特伯爵的同时,他也永远地失去了原本的自己。

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解下自己随身的钱袋和怀表,就转身离开了。

在街角,他再一次遇见了戈多探长。老头子穿着一身旧呢料便服,正悠闲地喂着鸽子。

“当有钱人的日子怎么样?”戈多没有回头,仿佛只是在自言自语。

“很不错,”菲利斯在他身边的长凳上坐下,“反正比以前提心吊胆的时候强多了。”

“是吗?”戈多转过头打量他,“眼神不错,比你当初在晚宴上东张西望时那会顺眼多了。”

菲利斯沉默了,在这个世界上,戈多是唯一一个依然记得他曾是谁的人。这种感觉很奇妙,他既感到危险,又感到一丝慰藉。

“如果有机会拿回你自己的身份,你愿意吗?”戈多盯着他问。

菲利斯看着不远处那些正为金币而欢呼雀跃的昔日伙伴,没有考虑太久,就给出了答案。

“不愿意。”

新闻报纸的头条,报道了一桩足以震动整个伦敦上流社会的丑闻:德高望重的大法官,因私生子和收受巨额贿赂的证据被曝光,一夜之间身败名裂。这是今年第六个倒台的大人物了。

推动这一切的,正是菲利斯和他的团队。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对角色扮演已经越来越得心应手,他甚至觉得自己正在成为真正的伯爵。但他内心的不安也在与日俱增。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正在成为复仇的奴隶。虽然复仇的目标都是些罪有应得之人,但在扳倒他们的过程中,却难免要伤害到一些无辜者。

菲利斯想起了上周,他在大法官的书房里拜访时,偷偷与法官那位天真烂漫的女儿私会的一幕。他用谎言和虚假的情意,从女孩口中骗到了打开她父亲的秘密。在法庭上,当证据被一一呈上时,他看到了旁听席上,女孩向他投来的心碎眼神。

晚上,菲利斯准备休息时,伊莎贝拉穿着丝绸睡袍,悄无声息地走了进来,从身后自然地抱住了他,身上带着一丝清冷的香气。

“您看起来很不安。”她说。

“我们做的是对的吗?”菲利斯的声音有些沙哑,“为了正义,就可以不择手段?”

“这不是正义,老爷,这是使命,”伊莎贝拉的语气依旧平静,“崔斯特家族的使命,也是我们这些下人的使命,我能帮您的不多,如果您觉得沮丧,随时可以向我寻求安慰。”她的手开始在他的胸前游走,与其说是挑逗,不如说是一种安抚。

菲利斯抓住了她的手,“伯爵还有多少仇人需要报复?”

伊莎贝拉沉默片刻,“只剩最后一个了。”

最后一个仇家的资料,被放在了菲利斯面前。

那是一个年轻人,和他差不多年纪,名叫托马斯。照片上的他,眼神清澈,笑容靦腆,和那些脑满肠肥的政客和商人截然不同。资料显示,他是崔斯特当年最大仇家的最后血脉,但他的家族早已败落,如今他只是一个在码头区挣扎求生的穷画家。

资料上的批注是:制造一场意外,让他葬身火海,彻底抹去这个家族在世上的最后痕迹。

菲利斯拿着那份资料,看了一整夜。

第二天,他没有带任何仆从,独自一人来到了码头区。他找到了托马斯那间破旧的画室,里面堆满了画作,大多是描绘底层人民生活的场景,笔触充满了同情与温暖。他看到了托马斯本人,他正把一半面包分给一个饥饿的孩子。

那一瞬间,菲利斯在他身上看到了过去的自己,那个和伙伴为了半块面包欣喜若狂的穷小子。

要为了一场百年前的仇恨,去毁掉这样一个鲜活的、善良的生命吗?

这真的是最后的复仇了吗?

菲利斯做了一个决定,他背着伊莎贝拉,给了托马斯一大笔钱和一张前往新大陆的船票。

他告诉这个一脸茫然的年轻人:“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回来,去一个没人认识你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当晚,菲利斯回到了庄园的书房。壁炉里跳动着火焰,伊莎贝拉和几位核心成员都在,气氛庄严肃穆,像一场最后的审判。

菲利斯平静地坦白了一切,“我放走了他,”他没有为自己辩解,只是说,“我做不到。”

他缓缓摘下那枚已经戴了许久的戒指,放在了光洁的红木桌上,闭上眼睛。“我接受任何惩罚。”

书房里一片死寂。

预想中的愤怒和惩罚并没有到来。他睁开眼,看到伊莎贝拉缓缓走上前,拿起了那枚戒指。她的脸上没有了往日的冰冷,反而是一种菲利斯从未见过的、混杂着疲惫、悲伤与解脱的神情。

“惩罚?不,伯爵大人,您没有失败,”她顿了顿,“您完成了所有崔斯特伯爵都没能完成的事。”

菲利斯愣住了。

“这个诅咒的创造者,在遗嘱的最后一页写下,”伊莎贝拉说,“当某一任继承者,能够发自内心地宽恕最后一个仇人时,这个背负了几代人的复仇才能真正终结,之前的每一任伯爵,都倒在了这最后一步,他们都被仇恨吞噬了。”

随着她话音落下,菲利斯看到窗外的庄园、远处的奢华建筑,都开始像被风吹散的沙画一样,逐渐变得透明、消散。仆人们微笑着向他鞠躬,也渐渐消失了。最后,只剩下他和伊莎贝拉。她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那眼神里似乎包含了千言万语,然后也变得模糊起来。

他变回了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站在一片荒芜的废墟之上,手中只剩下那枚已经失去所有光泽的、普通的旧戒指。

几年后。

伦敦的贫民窟一如既往,菲利斯成了老裁缝的学徒,过着清贫但踏实的生活。

某天,他在街角看到了已经退休的戈多探长。两人对视了一眼,戈多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离去。

那个唯一记得他过去的人,也与他和解了。

这天,菲利斯收到一封来自新大陆的信,正是托马斯寄来的。

信中说,他在新大陆靠着菲利斯给的启动资金和自己的努力,已经闯出了一片天,成了一位小有名气的画家。他邀请菲利斯来新大陆参加他的画展。

横渡大洋的轮船甲板上,菲利斯靠着栏杆,吹着带着咸味的海风,百无聊赖。

一阵风吹走了旁边一位女士的丝巾,菲利斯下意识地接住,当他转身递还丝巾时,他愣住了。

眼前是一位穿着朴素旅行长裙的美丽姑娘,有着一张令人怀念的脸庞。

“伊莎贝拉?”他试探地喊出了那个名字。

“菲利斯,菲利斯先生。”女孩微笑,眼眸里映着海面的波光。

菲利斯还是第一次被人这样称呼名字,他害羞地撇过头,望向远方海天相接的地方。

“真是太巧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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