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惹人烦的嘈杂声音钻过肥沃泥土的缝隙传进我的脑海,听得出数把铿锵有力的铲子劲头十足,誓要挖出个完美大坑才罢休。
假如世上存在选坑大赛,或是垂直挖掘技术研究协会之类的组织,请务必联系正在挖土的几位。铁锹声音整齐划一,每一下深浅控制精妙,每一铲的土既不多也不少,佩服他们能把铲土如此枯燥的动作搞得有声有色,且很有效率。
细究起事情起因并非源自这群挖土小能手。让我如梦初醒般惊觉的是一阵突如其来的钻心疼痛,好似剃头手艺人拿把手钻给人开颅的剧痛瞬间传遍全身。
伴随耳鸣之声隆隆作响,临死前的走马灯又为我重新播放了一轮。这次是倒着播,色彩艳丽得仿佛油墨未干的新画。
我又惊又喜。惊的是自己突然有了意识;喜嘛......就要看头顶那群家伙到底是想埋人还是挖人了。
“咋样!嗨,我就说这里有个刚死不到一年的新鲜货。”
随着盖在身上的土层越来越薄,我听见了他们闲谈的声音。
“呦,不错,看这大脚趾白的。还是个全尸,省的得爷们儿几个重新拼了。”
从乱哄哄的谈话里我挖掘出两个事实:其一、他们是来挖人的;其二、我是真的死而复生了。
我不错神的盯着面前逐渐透光的土层,想着自己为什么会处于死了但又活着的尴尬境地。正当我快要给出一个能糊弄自己的答案时,一双白岑岑、瘦骨嶙峋的手把我从土里薅起来。瞬间大千世界的斑斓色彩涌进眼眶,大自然的味道充满鼻腔,一只蜈蚣从我的嘴里爬出来,离开了它心仪的居所。
“怎么样,就问你们,这家伙怎么样。”
带头刨坑的是副年代久远的骷髅,这我倒是不意外,毕竟在场的全是一副白骨模样。
带头刨坟掘墓的家伙捧着我,他如获至宝般把我轻轻插在土坑边挖出的松软泥土里,随即发出品酒时才有的贪婪语气,弄得好像我是瓶封存年代久远、品相上乘的佳酿。从他——出于尊敬请允许我假定这位好心骷髅是位绅士——泛黄的骨架以及开片极具装饰效果的纹路看,这人当骷髅有些年头,而且身经百战。
他把“身经百战”这四个字当做军功章刻在第七根肋骨上,还特意用彩色墨水渗线处理。
由于这位好心的骷髅绅士习惯发号施令,因此我推测他是“爷们儿几个”里的带头老大。
烈日当空,缓慢攀升的气温使得潮湿土块板结,我像根柱子一样戳在土堆上等着晒干。偶尔吹过林间的干燥东风抓过一把干土,沙土仿佛面旗帜迎风招展。期间定居在腔子里的土著小虫拍拍翅膀,发出咒骂般的嗡嗡声搬离故居。
日头渐渐升高,几副新旧程度不一的骷髅手持工具聚过来,他们敲敲这,扫扫那,把多余土块从我僵硬关节里抠出来。
别说,这项服务还怪舒服的。
卸下沉重泥土包袱的我忽然增加了些许心灵上的负担。不知怎的我竟开始有些羞愧,恨不能拢把土把一丝不挂的身体盖住。他们把我挖出来是想做什么,魔法研究,还是有什么新的医学理论需要用到完整的骸骨,我还活着的年月人们可不兴吃骷髅。想到此,我慌张的拔出腿,一心只想尽快离开埋葬我的地方。
“别着急走啊,朋友!”
骷髅老大健步如飞拦住去路。他试图用坚毅的下巴拼出和蔼微笑,我猜一定是失败了。骷髅张开黑洞洞的颌骨,看得到一颗纯金的后槽牙。如果把这幅嘴脸理解成微笑,那么杂食猛兽相似的表情一定是某种亲善的信号,只可惜不远处草丛里的野兔没能领会苍鹰想要结交异类朋友的良苦用心。
我暗自希望自己不会落得和野兔一样的下场。
骷髅老大拍了拍我肩膀,拂去肩头最后一粒尘土。我看见他胯骨上松垮的系着条闪闪发光的饰带,拳头大的铜扣子擦得锃明瓦亮,简直可以充当一扇简易衣装镜。
一个骇人的影像藏在镜子黄灿灿的反光后,摆着与骷髅老大同款的和蔼微笑。
嗐,这不是我嘛,确实如他所说,挺白净的。
出于礼貌,我对一群好心骷髅点点头,问道:“现在什么时候?”
“上午。”带头的骷髅老大答道。
“具体一点?”
“阳光明媚的上午。”
“能否再具体一些,比如带有明确时间暗示的。”
“某个阳光明媚的早春上午。”
“我是问年份。”
“啊,哪一年咱爷们儿几个可不知道,毕竟老几位死的都有些年头。时间早就是身外之物了,哈哈哈。”骷髅老大快步逼近,一把搂住我,断了退路后。他说:“但要求个安心,装作时间还起作用,那现在正是收获的季节,去年一茬新尸体里你是最完美的。”
我在内心感谢他告知我的死讯,顺便还帮我锁定了死亡时间。
骷髅老大转过身,对其他骷髅庄严宣布:“今天我们又多了位好伙伴,今后大家要和睦相处。首先欢迎他为我们自我介绍。来,朋友说说,你咋死的。”
所有人,我是说在场除我之外的所有骷髅,空洞的眼窝深处闪烁出期待的磷光。他们或坐或卧,或靠着树干,等着听我讲自己的故事。
咦,我是怎么死的?
空荡荡的头骨里突兀冒出一架彩色跑马灯,它自顾自的从我死亡那一刻开始倒放。但终归因为时间太长,所以跑马灯倒带费了一番功夫。为了搞清楚“我是咋死”这件困扰新生的终极难题,我坐到附近一个早已石化的树墩上,摆出雕塑般标准的动作,开始拷问自己头盖骨里稀薄的回忆。
那是一年夏天,比其他时候要热一些。
彼时我们一行五人的冒险小队,沿龙脊山脉蜿蜒曲折的龙肠小径南下,从苦寒的极北之地来到陌生的贫瘠荒原。我们隐秘行事,尽量避免暴露行踪,一方面贴着龙脊山脉,自西向东由米拉迪沃德洛玛尔国境线偷渡到罗兰斯特一侧是个大胆决定;另一方面,我们想避开竞争对手的袭扰,先一步抵达目的地。
根据情报,这里的某座山中盘踞一头巨龙。它凶猛无比,守护富可敌国的宝藏。
我们一行五人疲惫不堪,这是项计划外的行动,唯有宝藏和屠龙功名驱动着我们坚忍前行。
原本我刚完成一单护送要员前往极北之地的任务。彼时拿了钱正坐在酒馆角落里喝着热饮,心想暂时躲在北地消暑过夏,等入秋再返回逍遥城找点能过冬的生计混到次年春天。钱嘛,够用就行。同行的其他伙伴已经骑快马消失在碎骨镇边境哨卡后,他们急着赶回南方,趁好时节多干几票大生意。
有钱固然是好,但刀尖舔血的护卫工作着实不需要什么“原始资本积累”。这个词是刚跟客户学的,他可是位大金主,在商盟里的行政级别我觉着起码要从大区经理算起。
这位老爷出手阔绰,让我有足够资本呆在极北之地空耗几个月的生命。
除了搏命赚钱,其实我更喜欢探索世界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好奇心驱使我成为优秀的法师,虽说实力比不过狂言阿西达卡,发现文明遗存的运气没矮巨人强石头那么好。可我踏实肯干,凭借不俗的业务口碑,在姑且称之为“业界”的冒险圈子里还算小有名气。
极北之地埋藏着许多未解之谜令我心驰神往。传说中独眼巨人的遗迹、横贯山脉的巨龙骨骸、人迹罕至的温泉峡谷、失落信仰的废弃神殿......如上种种,让人兴奋得巴不得马上动身去一探究竟。
龙脊山脉以南的山岭间发现宝藏的消息最终破坏了我完美的避暑探险计划。
这则消息传播的速度很快。传递口信的侏儒还没走进酒馆大门,消息已传遍酒馆的每寸角落,连站在烟囱附近取暖的寒鸦听到后都开始激动的啼鸣。人声鼎沸的酒馆瞬间沉寂,静得可以听见他们幻想数金子的心声。当声浪再度汹涌澎湃掀起房顶,震塌斜坡屋顶积雪时,当即有许多莽撞人组成脆弱同盟,飞也似的夺门而出撞凛冽开暴风雪消失在冻土雪原尽头。
对于南下寻宝我当然是拒绝的,高原雪线以下的地区正值酷夏,我为避暑故意选了份苦差,况且这里还有那么多未解之谜等着我去探索。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长手矮人正相反,他灌下几杯啤酒,借酒劲一面积极游说我,一面寻找组建南下寻宝团队的人选。
我理解他的心情,打洞、钻山、宝藏这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刻在矮人灵魂深处。他们长手一族相传就是觊觎独眼巨人秘宝,最终落得个受到诅咒,赶出家园的命运。
“宝藏不感兴趣没关系。我觉着吧,巨龙山洞里肯定藏着上古文明的秘密,说不定还有独眼巨人遗留下来的秘宝。”
长手矮人闪着狡洁的小眼睛,仿佛他真的见过什么秘宝一样。共事多年,我的脾气已经让他拿捏得死死。长手矮人知道该用何种方法打动我,以至于甘愿为了团队做出小我的牺牲和让步。认识我的人都劝我对长手矮人多长个心眼,依我看他们是种族歧视。长手矮人虽然口碑差,但我坚信自己人品好,抽到一位品格上乘的长手矮人同伴。
经不住他一番唇枪舌剑,对巨龙宝藏的好奇心最终战胜炎热气候的抵触情绪,还没等我应承下此事,长手矮人已经风卷残云般在酒馆里网罗了三位好手。
临时拼凑的南下屠龙猎宝小队组建完毕。
五人一队作为冒险团体基本单位的刻板印象在我活着时风靡盛行。仔细想想如上陈述略有不妥,毕竟我的亡龄才仅仅一年。
无论如何,定义冒险团队这档子事我可记得很清楚。以逍遥城“喝丢自己”酒馆为中心,齐聚一堂的人们闲暇之余定制出一套自说自话的冒险规则。这些人把探险、求生、闯荡世界、发掘遗迹写在纸上做成游戏,还煞有介事把记录装订成册。他们信念坚定,誓要将这套美其名曰《冒险宝书》的手册当做“冒险家”这一行的职业规则。宝书涵盖三部分:《领队手册》、《怪物、风情,及各地消费指南》、《冒险核心规则》。宝书从最初版本,发展到第二版,又汇集成高级冒险宝书发行。依稀记得,我死前第四版规则已经开始起草。
要问我为什么了解的如此清楚,说来有些难以启齿。身为冒险家这一新兴行业内的翘楚,我对第一版规则制订做了些许贡献。
究竟有没有人真的傻到在现实里认真遵守宝书规则我不清楚,最开始制定规则的那些人肯定已不再冒险。他们跑到伊甸城的公会大街租了间办公室,美其名曰“冒险家行会”的最初发起者。这些自称买书能开正规发票的行会首脑选择卸甲归田,蹲守在大陆各地酒馆里口若悬河兜售规则书对他们而言已是人生中最大的冒险活动。
除了靠买书就算入会的方式拉人头,还有些寄生在书桌前自称作家的家里蹲拼了命向公会推荐他们自己想出来的故事设定,以期能从新版宝书的销售额里分一杯羹,光拍脑门写设定就能赚钱谁还去细化作品写小说啊!别说,一来二去冒险家行会还真让这伙人搞得有声有色,说不定过阵子就能从卖唱的吟游诗人口中听到插播的新版宝书宣传广告了。
我倒颇为理解行会首脑们的心思,靠印纸就能赚得盆满钵满,谁还愿意风餐露宿。只是我希望卖到三大本废纸的人们不要真的拿着规则闯荡世界,毕竟那些只是打发时间的游戏而已。
尽管难以认同如此教条的冒险准则,但不妨碍规则书里的某些设定成为某些潮流共识。比如冒险团队里的五个人要尽可能差异化,老人、小孩,热血混蛋、冷静鬼才。有穿红披风的,就得有穿蓝色紧身衣的作为陪衬。一时间几乎所有梦想在野外某处荒郊野岗挖坟掘墓,幻想一夜暴富的无名小辈居然也开始打着冒险家幌子,刻意给自己安插许多离谱人设,好像不这样做就没人愿意跟他们分赃似的。
我们这一支南下的猎宝小队来正是时代烙印的最佳案例:一位身手了得的小偷、两位艺高胆大的战士、一名能自由改变形态的施法者,以及我本人——小有名气的元素法师。
我们避开浩浩荡荡冲下龙肠小径,以至堵塞山路的大批亡命之徒,选择从龙脊山脉一处僻静峡谷顺溪流攀山而下离开北地。前往已经人尽皆知、藏满宝藏的龙窟之旅并非一帆风顺。试图让我们掉头折返的重重危险时时来袭,它可能化作油漆未干的旅店,变成坦荡大路中央一堆扎眼的枯叶,还是森林转弯处树脂上拨动铡刀的机关,或是某位相貌慈祥站在荒山土岗前卖水的婆婆。这些艰难险阻里,有些是潜藏在暗处的魍魉精怪,大部分是明着使坏的竞争对手和同行。
越是接近龙穴,竞争者横七竖八的尸体越是让前行之路更加崎岖。他们不全是我们杀的,也有来杀我们或被其他竞争者干掉的,细算起来我们亲手杀掉的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身为法师,我没办法像吟游诗人和小说家描绘的那般英勇,可以一手持剑,一手拿杖,骑在马上自高处冲锋。
说来惭愧,几乎所有的战斗中,我都站在队友们身后瞅准时机释放威力强大的法术,以此支援在前面拼杀的同伴。
哦,对了。
伴随记忆一并回想起来的,还有清晰得令我愤怒的琐事,队伍里的其他成员并不像我这般真诚待人。
“这怂货。”小偷一边搜刮竞争对手身上的钱财,一边背对我们讽刺着说:“脸色像死尸般惨白,头发像炭渣般灰暗,皮肤的颜色嫣然就是营养不良,如此这般倒是符合他战斗的做派。”
他说话文绉绉的,虽没有指名道姓,可包括我在内的队友们仍知道他言语间刺出的匕首戳向何人。队伍里谁骨瘦如柴、面容枯槁,我自己还能不知道吗。
同伴们背地里对小偷同样颇有微词,我们不承认他是盗贼公会的一员,因为他偷东西的动作实在过于猥琐,且行事毫无底线。睡觉时我们必须把他用铁链子拴起来,同时将贵重物品抱在怀中才能安然入睡。为此长手矮人可没少用平头锤砸小偷的膝盖骨以示警告。兼任队医的施法者几天来已经可以熟练处理骨折这类小伤痛了,他自豪的说冒险结束后会去逍遥城喝丢自己酒馆隔壁开家接骨诊所。凭他高超的骨科手艺保证赚得比现在多,而且还无性命之忧。
我对施法者的职业规划大加赞赏,力劝他放弃现在谋生的行当,尽快转行去救死扶伤。身为小有名气的法师,我始终认为他那三脚猫的本事着实不能称之为法术。私下我更愿意尊称他施法者,而不是叫他一声法师。
“是呗。姆们在前面拼死拼活,他倒好,跑队伍最后躲着,还有闲工夫喝水,就偶尔念几句咒语装装样子。”
坐在篝火最亮处的女战士借机煽风点火。我诚心希望她可以坐进火堆里,那里最亮,亮到可以原地升天。这样我就可以挤出几滴眼泪,为她终于可以闭嘴而念上一段祝福祷文。她选择坐在显眼处,是为让众神可以看清她的美。这女人坏得很,心早就熏黑了!仗着有几分姿色,时刻挑拨队伍里其他四位男性队友的关系。
女战士身披白色短披风,绣着代表命运神殿的金线。本就覆盖率极低的金属盔甲下,神官长袍一短再短,眼瞅快要遮不住屁股。紧身布料更是量体裁衣,没有一丝多余。我们都笑称她的战斗力和布料成反比,如果肯裸着上阵一定能手撕巨龙。
记得女人入队时自我介绍说自己是来自迪比利斯命运神殿骑士团的一员,这完全是一派胡言。据我所知,罗兰斯特首都的命运神殿里根本没有神殿骑士的编制。她凭借妖娆身姿博得所有男士青睐,连一向冷静的我看到仿若月神下凡的风景也不由鬼迷心窍投了赞成入队的票。
“的确,有一次他喊什么‘吃我一颗大火球’,结果差点烧到我的熊皮。”
天呐!我以为施法者只有变成熊后智商才屈尊到令人发指的程度。想不到他变成人形智商仍然没什么改进余地。综上所述,我断定他一定是熊变的。看施法者躲着火堆从随身携带的桶里挖蜂蜜吃的样子,实在很难将其和文明社会联系到一起。
我承认丢火球那次是个惊险的意外,事后我也向队友们诚挚道歉了。由于卑鄙的竞争对手们设伏在我们宿营的山路狭窄之处,我视线受阻的同时,加之施法者变回原形的熊屁股几乎塞满石壁夹成的小径通道,这让站在远处支援的我很为难。更何况当时情况危急,小偷忙着偷女战士背包里的内衣,女战士忙着和长手矮人调情,第一时间伸出援手的唯我一人。
想到与我搭档多年的长手矮人,我祈祷他此刻最好保持安静。就算他想多说几句我也不怕,我的老搭档定然是站在我这边的。毕竟共事的这几年,我们早已培养出超越种族的伟大友谊。我从不忌讳他长手矮人的身份,作为回报他一定了解我的高贵品质。
“哎呀,你们不要这么说!”
听到长手矮人醉醺醺的开场白,我赶忙向伟大的战士递上崇高的敬意。
“他的长相也为咱们喝退了不少敌人嘛,哈哈哈哈哈哈。”
我绝望的紧闭双眼,试图与嘲笑他人外表的世界暂时诀别。队友们爽朗的笑声在劫后战场上空回荡,久久没有散去,因为我他们放下彼此的成见再次聚合为一支专业且高效的团队。为了巨龙宝藏中蕴藏的无尽知识,为了一窥独眼巨人可能遗落在世间的圣器,一路之中我忍受四人的奚落。天知道我承受了多大压力,默默咽下多少心酸泪水。
终于,踩着用血海铺成的路,我们站到了龙穴所在的山洞前。
洞外寂静无声,前一步抵达的人们已替我们清空了可能遇到的麻烦。这头龙搞出的山体工程让到此一游的人们显得无比渺小,群山峦叠的山脉整个掏空,让我们体会到沧海一粟的孤寂与恐怖,它栖息的巢穴大得足以容纳一座小型城市,仰望头顶甚至还可以看见前一波勇士鏖战后尚未消散的烟云。那些捷足先登的人或亡或逃,丢弃的装备随处可见,其中竟然还有几把做工上乘的好宝贝。沿途我们并没有如愿以偿寻到传闻中堆积如山的宝藏,除非巨龙把宝贝吞进肚子里保管,又或者偌大的洞窟里还有专门存放财宝的暗穴。
我的同伴们收起平日的聒噪,他们面色凝重,龙穴里安静的只剩微风撞上脚踝时所发出的低语。洞顶不知采自何处的奇怪荧光苔散发柔和光芒,指引着我们继续向洞穴深处探索,很快我就瞥见一团模糊的影子缓缓膨胀身姿。
巨龙已先一步清理好决战的舞台,恭候勇者大驾光临。
此时我早已把探索失落文明的想法抛之脑后,兴奋充满全身。我感到无穷的魔力从每一处毛孔里渗出,这将是非常的艰苦一战,我开始拼命回忆毕生所学的一切魔法,做好准备尽可能掩护同伴的进攻。
此战,我们会以屠龙者的威名永留史册!
众神在上,本应如此!
大战在即的紧要关头,队友们作出了让我非常失望的抉择。
无法令人原谅!
永远也无法原谅!
施法者最先开始行动,只是他的行动轨迹与巨龙所向背道而驰。他变成一只黑不溜秋的乌鸦,拼命扑腾翅膀飞也似的逃离战场。当我惊愕的拾起目光寻找同伴,想表达自己内心的惶恐不安时才发现小偷早已不见踪影,他凭借高超的潜行术贴着墙角溜走了。原地只留下他那招摇的奸笑伴随黑鸦鸣叫在龙穴里回荡。
我盘算起战局的变化,其实只需要我施展出可以障壁视线的法术,长手矮人和女人左右佯攻分散巨龙注意力,我们还仍有争取全身而退的余地。
我把法杖重重杵在地上,做好打出一记火球的准备。当我想和盘托出自己的脱身之策,女战士和长手矮人已手牵手,转身跳上岩壁某处魔法炸出的小洞,他们扭回头看了我一眼,眼中闪烁着逃出生天的喜悦,二人的目光里饱含深情,注满有缘再见的祝福。两人脱掉影响逃生速度的装备,手法快得叹为观止。当他们跳上岩壁时,金属盔甲甚至还没来得及发出落地的杂音。
面对终结人生的危机,我脑海里开始划过黑白色的走马灯。屠龙勇士最后变成了恶龙,这种扯淡故事是谁编出来的,我大概能猜出来了。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的寻宝者和冒险家自然会把屎盆子扣到龙身上,以此掩盖自己胆小如鼠、临阵脱逃的事实。
巨龙迈着震天撼地的步伐走到我面前,它鼻孔大得可以让人不弯腰就钻进去。我分明看见这爬行类的霸主露出嘲讽的笑容,生前最后的记忆是炽热鼻息将我吞没的画面,甚至连体会痛苦灼烧的时间都没有。
大概是作为对法师和我本人的尊敬,亦或对我试图孤军奋战的勇气表达的钦佩,巨龙给我留了个全尸。
当然是全尸,否则我怎么能坐在树墩上对其他几名骷髅侃侃而谈,讲述临死前最后的冒险故事。
听完我悲惨的故事,骷髅老大笑得直不起腰。他笑得前仰后合,震用力太猛以至下颚砸在地上。其他骷髅手忙脚乱,花了许多时间为他重新安装下巴。也难怪,镶那么多金牙肯定是个沉重的负担。
“致你死亡的故事发生在一年前,浩浩荡荡排着队来送死的场面非常壮观。”
“事实上,我们走进龙穴时并没有遇到什么抵抗。”
“已经很多年没瞅见过大阵仗了,登门寻宝的人山人海。”骷髅老大说话时空洞眼窝里射出几道兴奋的磷火,他指着空荡荡的脑壳说:“打架需要这个,要考虑损耗和折旧的问题。硬挺着没替换零件可就交代在门口了。所以我们这一队老哥儿几个打了几轮,索性装死躲过去啦。”
“难怪,后来看到龙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轻敌了。”
“我们跑山顶躲清闲去,主人玩了好多天才消停,你以后跟着我们慢慢就会习惯。”
骷髅老大口中所说的主人,我猜就是那头巨龙。
“山洞里真的有宝藏吗?”我好奇的问道。倒不是说我如今还窥觊巨龙的财宝,只是单纯的想满足一下人为财死的临终夙愿。
“有,当然有。全是主人从各地收集来的奇珍异宝,甚至包括众神遗落在地间的圣器。”
听到骷髅老大这么坦诚,我着实有些错愕,想都没想便问道:“你对我说这么多,就不怕我去偷点什么?”
“不怕。”
骷髅老大双手抱着肋骨的模样可笑,其他骷髅早早收工坐在庇荫的地方休息,只有他站在太阳地下,满口金牙烁烁放光。
“我们能活过来你以为靠的是什么。”他指了指引以为傲的金牙说,“是主人的龙牙。你醒来的时候是不是觉得钻心的疼痛,那是因为我们挖你之前先把龙牙种下去的关系。”
“所以我没办法去偷他的东西?”
基于我对魔法的理解,我推测这可能是一种具有点对点、分布式、共识机制的古老法术。我亲眼见过那头霸主的身姿,可以断定他绝非凡子可以战胜的亚种灰龙,相传从月面来到地间的巨龙拥有超越凡子想象的魔法造诣,创造限制造物行为的法术简直信手拈来。
“你可以试试。”骷髅老大仿佛读懂了我的心思,“主人复活我们,却没有任何限制自由的要求,包括去偷他老人家的宝贝。只不过,要先能打得过看守宝藏的龙牙卫兵,他们是主人的龙牙直接蜕变而成,目前击杀来犯之敌的成功率是百分之百。”
周围的骷髅同僚们发出阵阵瘆人的笑声,似乎早就料到我会提出如此愚蠢的问题。
“你的故事我们都知道了。我这人生平最讨厌背信弃义之辈。如果让我看到害死你的那帮孙子,一定会用这镶满金牙的大下巴敲碎他们的脑壳!”
骷髅老大说完,跳上树墩大声召集其余的同伴,兴致满满对所有骷髅说:“时候不早了,是鸟也开唱了,花也舒展了,咱们该收拾收拾回家了。今天有位新伙伴加入,根据他自己所说,生前是位小有名气的法师。法师!你们明白法师的重要意义吗?”
他身上每一处龟裂的缝隙里注满闪烁兴奋的磷光,“身经百战”四个字迸出几许骄傲的火花。他环视自己的手下继续说道:“我们以后再也不用靠丢石头来弥补远程单位不足的劣势啦!作为毁灭领主大人的骷髅卫兵,我们无愧于‘精锐’二字!”
简陋看台下欢呼声此起彼伏,我突然感觉做个骷髅的死后余生或许没那么糟。
此言不虚。只花一周左右的时间,我便完全融入了骷髅大家庭。在这个世界上骷髅其实是稀缺资源,卫兵更是其中的热门职业。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宝藏需要镇守,又有多少恪尽职守的骷髅守卫把门站岗,防止他人非法侵占宝藏。相比毁灭法师驱使的骷髅杂役,守卫财宝简直是每个身为骷髅的骷髅都梦寐以求的崇高职业。
如今我的伙伴对我尊敬程度远超曾经名义上一同屠龙的家伙们,当中不乏令人......令髅印象深刻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