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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穴精锐(下)

火彩
发表于 2024-04-09 10:19:37

  说起印象深刻,首当其冲定然是队里的洁癖诗人。


  他身染恶疾,得了一种名曰“话痨”的不治之症。发病时我们不得不把他的下巴藏起来,以期耳根子能偷得半日清闲。而且这家伙洁癖程度超乎想象,身为骷髅的梦想居然是攒钱卖高级亮光蜡为自己做全身美容。


  “嘿,嘿,嘿!万水千山总是情,我不知道可不行。”


  诗人从石头缝里的泥水中捞出我们精心掩藏的下巴,聒噪不幸成为今天午后的主旋律。他认为每天和其他人聊天是至高无上的工作,当念出开场白的时候注定在场某人要遭殃。


  诗人不在乎谈话对象究竟是谁,只要有人与他四目相交,就会自动绑定成为他的热心听众。每当此时,其他骷髅会露出放心的神情,低头忙着各自分内的工作。


  近期的受害者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我。谁让我初来乍到又充满好奇心,只要周围有人开腔说话,我准保顺着声音望过去。


  诗人乐滋滋走过来对我说:“我们每个人生前都有非常有趣的故事,有的是身世离奇、有的死因离奇,还有些家伙的人生就是段传奇......嗯,死在毁灭领主大人的地盘里谁还没点故事。如果你想听,我可以慢慢跟你讲。”


  我对他报以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继续低头垒石头。身为骷髅学会的第一个表情就是微笑,其实很简单,不需要精细的面部肌肉控制,只需要想象着“笑”,然后裂开嘴让对方看到后槽牙就可以。


  我生前十分清楚吟游诗人口若悬河的本事,也曾亲眼见过几位偷情的倒霉蛋在某些王公城堡外公开展示何为“悬”的艺术。但我从没有料到他们死后话痨和自来熟的程度与日俱增。于是今天余下的时间里,诗人一直都在对我滔滔不绝。具体说了什么我已经记不大清,跟他相处要学会充耳不闻的同时保障工作进度不至于拖其他人后腿。


  别看死亡截断了我们的生命线,就算身为骷髅,还是需要劳动。可以说劳动是区分“活着”与“死掉”的分水岭,所有骷髅一致认为劳动是这世上的所有活物的天然属性,不可剥夺,是存在于世的最好证明。每天有许多工作排着队等待我们去完成,诸如挖掘新的陷阱、加深壕沟、削好木刺、定时巡逻、清扫巨龙巢穴、盘点宝物库存等等。赶上加急工作,不眠不休忙忙到次日天亮是家常便饭。


  “可恶,可恶!气死我了!”


  一阵大呼小叫的叫骂声打断我们的工作,诗人闭紧嘴巴好奇的循声望去。半山坡草丛后闪出一副破烂不堪的担架,上面躺着一副骷髅骂骂咧咧叫嚷个不停。


  “真是可恶,呸!这年头什么东西都有人抢,什么人都可以抢!”


  等担架来到洞穴前我才认出说话的是“大个儿”,前哨精锐队伍里脾气最火暴的家伙。他手中那柄卷了刃、散发黄色锈迹的大砍刀和他本人同样出名。据诗人说,他用这把大刀一刀劈开过来自北地的狂战士野人。


  “哎呦,一夫当关,万夫莫抬。大英雄你是怎么了?”诗人像阵旋风似的飞到大个儿的担架前,他掀开床单仔细打量,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呃、这、这还真够严重的。大个儿,你大腿骨呢?”


  诗人一改聒噪的油腔滑调,两条细且高的眉骨咯咯作响,好像正努力想要表达“拧在一处”的表情。


  “别提了!”


  大个儿羞愧难当,他拉起拼贴得极富艺术感的床单盖住脑袋,发出闷声闷气的悔恨声音。


  “今天轮到我负责把迷路的冒险家引过来。现在那些挂名的豪杰越来越不像话,必须有人引路才不至于迷失在山脚下的碎石滩迷宫里。”他猛一下掀起被单,激动的从担架上坐起扯开嗓门吼道:“可谁知道,今天来的冒险家居然还带着狗!狗对于咱们来说多可怕,就不用再多说了吧。”


  大个儿提到到狗的时候,顿时周围的空气紧张起来,隐约听见骨片发出瑟瑟颤抖的声音,想来狗是身为骷髅的一生大敌。


  “然后呢?”或许是听到了足以作为段子创作的素材,诗人催促大个儿赶紧说下去。“你英勇的同那如同恶魔的小畜生殊死搏斗,终于得以保全性命,胜利的负伤而归。对不对,对不对?”


  “胜利!胜他个蛋利!对方可是狗啊!那些会汪汪叫,看见骨头就流哈喇子的小畜生。我根本没办法集中注意力,幸好它只叼走了我的大腿骨,而不是头骨、手骨或骨盆什么的重要部位。”


  诗人点点头。可能是因为狗的淫威,他没有再挖苦大个儿的窘态。处于职业习惯,诗人顺势从盆骨里掏出一把小巧的木弦琴,拨动琴弦发出凄厉的惨叫。


  “能活下来就好。你比咱们队里的狂战士强。你还记得他吗,孤身诱敌深入,而后一去不复返。第二天我们才在山脚下的冒险家宿营地附近发现了半截脚趾骨。可怜的狂战士赶上城里宠物俱乐部一年一度的团建大会,相比之下你是个幸运儿。”


  诗人唱到,试图用歌声抚平大个儿的悲伤。


  “可我的腿骨怎么办,我是个废人了!让我以后还怎么战斗!”大个儿说到动情之处,竟然裹着床单子呜咽起来。


  “哭嘛呢,跟个娘们儿似的。用这个吧。”骷髅老大分开群走进来,他抬手扔给大个儿一根发黄的粗壮腿骨。空洞的眼窝里注满对大个儿英勇作战不畏牺牲的表彰。“是你劈死的狂战士身上的零件,其他部分我拿去装饰山洞了。一直留着它作为备件,看来保存下来是对的。”


  在众人的赞叹声中,大个儿手捧大腿骨,仿佛手持神圣法器的勇士。众人手忙脚乱,过了好阵子才把它接到正确的部位。


  大腿骨风波就这样过去了。打这以后,大个儿变成个跛子。他的岗位随之发生了些许小小的变化——由冲锋陷阵的战士变成了躲在暗处突发冷箭的弓箭手。他正慢慢熟悉手里的那件只有他能拉得动弦的重弩,爬树和躲藏的本事也需要精进。


  光阴一刻不停的流逝,龙穴门口剑拔弩张的前哨阵地逐渐变成安逸的大后方。


  自打我在极北之地听到巨龙宝藏传说起,不到两年的时间,慕名而来的冒险家和自称勇者的投机分子络绎不绝。为了更好的控制进入山洞的名额,我们——外界把我们称作黑龙的骷髅军团——不得不决定将允许进入龙穴深处的海选初赛放到山脚下临时搭起的迷宫门外进行。

  
  我曾斗胆陈词,在每周的龙穴例会上建议毁灭领主大人隐匿踪迹,或是干脆搬家。巨龙挑起骄傲的眉骨,喷出的龙息仍让我想起临终前恐怖的感受。他说生而为龙,在漫长的龙生岁月里总要找点乐子。不主动找乐子,就要考虑如何让乐子自己送上门来。


  那一刻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放出宝藏消息的竟然是巨龙本龙。


  我们的头儿私下对我说,是我死得太年轻,他们这些死得早的骷髅已经经历过好几次类似的事情。巨龙偶尔会外出,呆在洞里的时候烦闷了就会找点娱乐活动打发时间。散播谣传说此地有龙和宝藏是通常的操作手法,等他玩够了自然会办法让传闻偃旗息鼓。


  当务之急是拓展防线纵深。越来越多的骷髅派到远离龙穴的山下安营扎寨。他们层层设卡,处处埋伏。而守在龙穴门前的我们每天的任务从布置陷阱、引诱冒险者变成例行的望风巡逻,白天多数时候巡逻的意义无非是坐在山洞前唠家常打发时间。偶尔有迷路,或选择从天而降的莽夫出现,还没来得及我们抄起家伙,暗处准保会传来一声弓弦弹射的颤音,势大力沉的弩箭带着倒霉蛋尸体划出一道抛物线直直坠入山涧。


  转眼到了春夏交替之际,巨龙说他过阵子要出远门,叫我们最近不要松懈,守好最后一班岗。看着漫山遍野的树木堆出调色板般绚烂的色彩,我们懒散聚在龙穴前,照例晒起了太阳。


  “昨天山下值班的兄弟可够惨的。”


  按照惯例,诗人是话题发起人,没人愿意和他争。只见诗人站在树桩上,手拨木弦琴侃侃而谈:“我认识领头的,原本是这附近一帮小贼的匪首,还算有点本事。老大把他挖出来原想放在迷宫里当个专门刺杀冒险家的斥候,可没想到他上班第一天就遇到了群绿林好汉公会的矮巨人。冲进迷宫也不找路,拿着铁棒抡圆了就直着往前走。把垒好的墙全打碎了。他躲在必经之路的拐角后面连跑的机会都没有,最后发现他的时候只剩一只手了。”


  “你扯的这个算啥。”大个儿蹲在树杈间插嘴说道。


  如果他不出声,我们根本找不到他今天放哨的位置。大个儿早已练就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此刻他瞥见山下尘土滚滚,判断今天来的冒险家实力不容小觑。如今他完全适应了树上的生活,让他双脚踩到地面仿佛要杀了他似的。


  大个儿说:“和他同一天出土的德尼尔人前几天工休的时候在森林里闲逛,谁想到遭遇偷袭。最后只剩下个脑袋咬着同伴的盆骨逃回来。守迷宫的家伙把他插在军旗上,权当会说话的瞭望哨。”


  “哦,那老小子我见过。眼眶的窟窿大得可以塞下个拳头,能当个好瞭望。”

 
  骷髅老大说道。他斜倚着龙穴前一块摩得发亮的花岗岩,张开镶嵌金牙的嘴打了个酒隔。喝酒是他从生前带到生后的习惯,为了能喝到酒他可谓煞费苦心。不仅在山洞侧面靠近林间溪水的地方开垦出一块规模不小的五谷良田,还背着巨龙偷偷拿了个金罐子用来蒸馏。


  此时他口齿含混,仿佛灵魂已升华到微醺的程度。他朝嘴里倒了口酒,浓烈酒香随着飞散的液体弥漫开来。他说:“虽然是瞭望哨,但他现在只会瞎哼哼。下巴让他们的队长给搞碎了,一时半会儿还找不到个替代品。天天在杆子上风餐露宿,也怪可怜的。”


  “头儿!我对您说过很多次了!”有洁癖的诗人跳得远远的,对骷髅老大抱怨起来。他用不知从身体的什么地方抽出丝巾手帕一个劲儿擦拭自己洁白如玉的骨盆。“您别老在我面前喝酒,哎呀,泥巴都溅起来了。”


  蒸馏过的液体从骷髅老大的腔子里窜出,顺脊椎和肋骨飞流直下,洒得满地都是。诗人经常抱怨含有杂质的私酿米酒总会把身体搞的黏答答,可骷髅老大此毫不在意。按照他的观点,喝酒是刻在骨子里的习惯,是灵魂的刚需陪伴。


  他故意朝诗人的方向呕出一团浓烈酒气,落在地上的液体经过了一条旁人看不见的神奇管道,滤走全部酒精。骷髅老大对诗人说:“哎呀,生为骷髅,得有一点情趣调剂才行。”说完他忽然扭过头,对我咧嘴笑道,“酒是好东西,来一口?”


  我不知道骷髅是否真的具有品尝百味的功能,但我是生前对酒精过敏,所以难以理解那些嗜酒如命的生物面对容易挥发的液体时所流露出的真情实感。


  原本我以为,又将在吵闹中虚度一个平淡下午,坐等等太阳落山冒险者们偃旗息鼓。


  虽然偶尔有缺乏职业道德与人性良知,企图深夜摸进山洞的无耻小人。但那已与我们无关,等待他们的是山洞里上夜班的龙牙卫兵。期待留个全尸只是虚幻的美好愿望,肉酱和烂泥会是次日我们清理龙穴时的沉重负担。纵然我在墙上用多种语言写下不要夜袭否则后果自负的真诚建议,然而仍有人置若罔闻,丝毫不为清理战场的劳动者考虑考虑。


  一个小个子骷髅骑着马驱散了笼罩在我们头顶的这片祥和安逸。他是队里唯一的矮人,作为特别优待老大允许他骑乘一只矮脚骷髅马外出巡逻,与山下的前哨沟通联络。


  “头儿!头儿!”矮脚马仿佛生了两个脑袋,四四方方骷髅头颤巍巍向我们奔来,边缘锐利的方下巴上挂着一团好似胡须的枯黄毛发。他兴奋的一面从马上滚下来,一面迫不及待叫嚷道:“人,是人!有人来了,我没有看错!四个人,一个使匕首的、一个法师、俩战士!”


  “他说的对,我刚才就瞅见了。这帮孙子不讲武德,在山下的迷宫侧面挖了个洞直奔龙穴。看手法是老手,肯定来过不少次。”


  大个儿遥望远方,山脚下的迷宫里仍旧烟雾弥漫,不知是魔法还是烟雾弹。他目光锐利,刺破迷雾看见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像岩羊般贴着陡峭石壁努力攀爬。


  “这感情好。”骷髅老大抖抖下巴,身上的酒精顺骨缝挥发殆尽。他一跃而起,兴奋的把我们组织起来说:“终于能碰到活人了,准备战斗!”


  战斗。


  如今听到这个词,我已不再热血沸腾。理由很简单,少了分泌某种奇特元素的器官,让身为骷髅的我如何沸腾?况且我也没有能沸腾的热和血,冰冷的白骨对所谓“热血沸腾”表达出的最高敬意,无非是把下颌骨张得开一些,尽可能让人觉得是发自肺腑的满心欢喜呢。


  我出土时间不长,除了用陷阱和机关射杀几名宵小外,这支号称精锐的小队还从未碰到过需要正面交锋的强敌。


  我试图唤醒略显生疏的生前技艺之时,骷髅老大怪叫一声把一坨东西塞进我手里。


  他说:“这个应该用得上,你站在大个儿藏的树前面就行......大个儿,扯一嗓子,让我们知道你在哪!”


  老大递给我的是一柄镶有昂贵宝石的拐杖。凭生前的丰富经验,我一眼认出这是根极品拐杖,看看这工艺,瞧瞧这花纹,瞅瞅这些大宝石和浑圆纯金的杖头。它价值不菲,而且一无是处。


  总之,它只能是个拐杖,宝石跟金子都很值钱。


  我握着这根沉重的负担,不想辜负了骷髅老大的一番好心。他大概觉得法师握着亮晶晶的长杆形物体就可以施法,这是多数人的刻板印象,此等偏见甚至写进了冒险规则书里。


  敌人随时会从树丛后跳出来,现在没空去胡思乱想。我站在树荫里严阵以待,周围寂静的跟坟场一般。


  说来可笑,只有骷髅存在的地方,除了坟场也找不出其他可能性。就算毁灭法师驱使的骷髅奴役,那也是在沙海腹地的古代陵墓里,无论如何绕不开坟场。


  很快,旁若无人的聊天声从靠近悬崖的林荫小径深处飘来。


  “此行一战,诸君有十足把握吗?”


  这文绉绉的声音是如此熟悉,我赶忙招来脑海里的彩色跑马灯,让它欢快的跑起来寻找专属于这个声音的回忆。


  “能,能。只要你闭嘴。”一个女人不耐烦的说着。她说话时嘴唇黏答答的发出奇怪声响,好似抹了太多名为“口红”的节食膏。“让你去树上摘个果子都那么费劲,说什么1D6未通过鉴定,没办法爬树。只要你少照着那本破书干活,我们这次一定能成功!”


  “你也少说几句吧。”另一个沉甸甸的声音钻出草丛。化成灰我都听得出是那位关键时刻将我弃之不顾,光着身子和女战士一同逃走的长手矮人。“还不是你为了拉人头拿返点,怂恿他买书入会的。”


  “我有错吗,说得好像返点的钱你没花一样。”女人反唇相讥,噎得长手矮人发出咕噜噜的怪叫。“返点的钱是全花我身上买化妆品了吗,矮巨人是谁雇来的?”


  “你也闭嘴!上次都怪那群矮巨人,是谁说找绿林好汉公会的人冲一波就万事大吉啊!”


  说话人如此含混不清的平翘舌间还掺杂了许多熊毛的口感,我已经能猜到是谁来了。


  “哎呀!被发现了!”


  惹人厌的女战士矫揉造作的尖叫起来。她看见了反射耀眼白光的一块盆骨,对诗人而言这是值得骄傲的事情,至少能证明他与众不同,以及骨骼洁净。


  “干他们!”


  长手矮人的低矮声音撞在草丛间,碎成瓮声瓮气的杂音。跑马灯在我脑海里停下脚步,拍了拍潜意识的肩膀,耸耸肩以示无奈和同情。


  “他们来了。”我发出一声呜咽,惹得其他骷髅朝我投来空洞的怜悯。当然,这绝非悲伤的呢喃,是太过兴奋的呐喊。


  “谁?”


  骷髅老大握住鹤嘴镐紧张得回头询问,生怕错过逃跑的最佳时机。他最享受镐头凿穿头盖骨发出的脆响,并乐此不疲,唯独前提是敌人不要强的太过离谱,否则还是跑到山顶躲起来为妙。


  “让我变成现在这样的罪魁祸首。”


  这句话说得言简意赅,又饱含丰富的内容。既可以让听者瞬间理解其中含义,又不必再次浪费宝贵的篇幅去描述。


  老大仍然背对所有人站在前排,只是他没有做出逃跑的举动。只见拿着鹤嘴镐的手臂向天空高举,同时喊出振聋发聩的战斗誓词:“既然如此就让他们永不复生吧!”


  攻击队形已然在龙穴门口展开,我们是龙穴的精锐,是黑龙的骷髅军团,是妄图盗取巨龙宝藏的冒险者噩梦。


  这必将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白刃战......


  白刃战,等了很久也没有如预想般展开。


  骷髅老大等得有些心急,他朝大个儿藏身的树丛吼过去:“快看看他们在磨蹭什么。”


  “他们蹲在地上。”大个儿的声音从相反方向的树杈间飘来,“在......在投骰子?”


  “骰子?赌徒才会带那玩意儿出门。还有呢?”


  “我听不清,他们好像在掰扯什么高魔还是低魔。”


  所有骷髅都听不懂大个儿在说什么,除了我。估计又是那个冒险家行会搞出的幺蛾子,大概是看上某位小说写得很失败的废物所创造的世界观设定,因而出版了新的骗钱规则书。


  骷髅老大烦躁不安,他来回踱步,搞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精锐的骷髅小队受到焦躁气氛感染,同伴们开始交头接耳,担心他们用缓兵之计等待增援。龙穴门口虽然易守难攻,可平心而论架不住一群绿林好汉挥舞铁棒的集体冲锋。


  “我想我大概知道他们在干什么。”我从树荫中走出来,试图安抚躁动的骷髅群。刚才灵光在头盖骨下擦出火花,让跑马灯又多跑了几步。我说:“假如猜得没错,应该是最新的规则书要求每次行动之前投点决定行动顺序。”


  “凡事都要听数字的?怕不是一群傻子。”骷髅老大扭过头朝我露出一排金牙嘲笑道。


  “傻子才不会跑到这么危险的地方。”诗人紧张得擦拭骨头,生怕错过大战前最后的保养机会。


  “那他们就是真的赌徒。”骷髅老大说,“你说的什么规则书荼毒不浅啊。”


  “将来他们还会把规则书更新到第五版,行动前除了摇骰子,还得拿角色卡和行动卡编排一番。”我说。


  鄙人不才,曾抱着好玩的心态参加过初版规则书的制定。我原以为它只是作为饭后消遣的娱乐活动;或是用以复盘冒险活动,以此总结经验教训的桌面游戏。谁曾想真的会有人蠢到照本宣科。想必冒险家行会的创始人们半夜都会在钱堆里笑醒,有这么一群傻子践行冒险规则。


  "明白了。”骷髅老大点点头,“虽然我无法理解,但明天一定要立个牌子在山下迷宫入口,就写‘玩骰子的与狗’不得入内。”


  话音刚落,草丛那边传来一阵欢呼,紧跟着战斗拉开序幕。


  首先攻击的是盗贼,无数把飞刀呼啸而过。暗器在这场战斗中没起到任何作用,他一边叫嚷着“和规则书上写的不一样”,一边跳来闪去躲避如雨点般乱刀剁肉的犀利攻击。我猜怂恿他们图谋巨龙财宝、拿规则书生搬硬套的家伙是他准没跑。说到作弊的手段,应该没人比贼擅长,尤其作为见识过他闪电般逃跑速度的我,更加对自己的猜测深信不疑。


  身为骷髅的优势此刻体现得淋漓尽致,足够多的缝隙和骨感身材使我们穿梭在如雨的飞刀间如履平地。我努力平复涌上心头的幸福感,手里握着拐杖忆念起久违的法术。好歹有颗闪闪发亮的宝石,好歹它是根棍状物,如果一位法师施法手里不拿根棍子还怎么符合规则书上的描述!


  升腾的火球映红了我消瘦的脸庞,可能是狰狞的光成功渲染了我的威胁,也可能是手艺生疏,火球稍微大了那么一些。总之,当直径数米的火焰粒子凝结在拐杖前端的瞬间,战场里所有声音蒸发得无影无影,只剩烈焰炙烤提纯后的恐怖寂静。


  “怎么会有骷髅法师,跟侦查的不一样啊!”变回熊的家伙跳出草丛,又惊恐的跳了回去。他对疲于奔命的盗贼大声抱怨,两只熊掌拍在树上,树干随即拦腰折断。


  “我没说,但不代表不存在!规则书上说,龙穴的前哨精锐里肯定会安插一名高等级的骷髅法师。”


  熊掌又扇过一阵狂风,伴随骨头碰撞发出的脆响,我的一名同伴倒下了。此刻战局焦灼无瑕伤感,只能希望战后把他再完整的拼接起来。现在光是精炼浓缩火球,已让我分身乏术。


  大个儿精准的射击让我的前队友们不敢逾越弩箭篱成的鸿沟半步。现在他已锁定目标,将盗贼逼退到发白石化的树墩旁,我曾经长眠的穴坑还没回填。骷髅老大说,这坑的深浅正合适种点什么。


  骷髅们的身手远比我想得还要厉害。和早已生疏手艺的我不同,他们看似胡乱驱赶的攻击很快把我的前队友们分割开来,骰子和规则书对骷髅起不到任何制约作用。最后几只涂满毒液的飞刀消失在树林深处,盗贼已黔驴技穷,汗水大颗大颗的撞向脚下尘土,激起阵阵卑微的烟尘。一支拇指粗的弩箭从他身后的树杈间斜刺出来,把这油嘴滑舌的家伙钉进土坑。


  “我为你报仇啦。”大个儿跳下树,他一瘸一拐跳到我面前炫耀战果。假如我有眼珠,或许会很感动的看着他,甚至泪流纵横。可是无论我多么的努力,望着他的依然是两个注满感激的空洞,为了安全我甚至还推开大个儿,避免他一个趔趄栽进我手中飞速旋转的火球里。


  “熊!熊!”


  诗人尖叫着与我擦身而过,差点让我功亏一篑。我十分体量他面对熊时的恐惧感,如果狗对我们的威胁名列榜首,那熊就是屈尊次席的恐怖魔王。


  火球的烈焰已收敛进拐杖前端的宝石里。我得以分出精力解救危难中的同胞。


  大地在熊脚下突然裂开,这正是我的杰作。这头愚蠢的、黑乎乎的、毫无团队协作和智商的大家伙一脚踏空卡进裂缝,他扑倒在地,疼得发出连连嚎叫。我想这次他可没办法变成乌鸦逃走了,其他骷髅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我举起拐杖,烈焰化成一条笔直的射线刺穿厚重熊皮。熊吼很快变成哀号,一大团燃烧的黑影随便蠕动几下,随即就没了气息。


  我的手艺还没生疏。靠着最得意的法术,我数次避开风餐露宿的危机,每每露营之时都能吃到热乎乎的烤肉。甚至我生前的四位队友也无话可说,特别是那女人,每次要我提供热水洗澡的时候,别说有多谄媚了。


  战斗即将结束,眼下还有大麻烦需要解决。


  女战士威风凛凛,手里握着一截骷髅的脊椎骨。我默默送上祝福,希望战后可以找到足够的零件把这可怜虫重新拼起来。实话实说,这女人身手确实了得。她仍穿一身风骚的甲胄,金属含量只够保持她不赤身裸体的同时,尽可能彰显性感身材。无数把武器从他周身掠过,竟不曾伤她分毫。一把长剑配合小圆盾,在岑岑白骨簇拥下女战士跳起死亡的舞蹈,堆在高跟战靴下的白骨越来越多。


  我看着她婀娜多姿的身段,想起种种过往。如果她没有临阵脱逃,如果她没有耍手段将异性玩弄于鼓掌之间,如果......


  一只罪恶的鹤嘴镐呼啸而过打破我的幻想,镐头从女战士的肩胛骨斜刺而入,尖端自胸口的位置戳出来,鲜血溅了一地。不等她跪到地上,骷髅们便一拥而上,把她剁成一滩难以描述的残骸。我看着这堆血肉,已经生不出半分魅惑的幻想。


  “呸!穿那么少还嘚瑟,老老实实穿重甲不就死不了嘛。”


  骷髅老大从肉渣与布料间找到英雄的鹤嘴镐,他表示自己早就看不惯现如今的潮流,身为战士只用三块薄金属装饰在奇怪地方,反而花时间搔首弄姿,搞什么烈焰红唇的美妆,活该让鹤嘴镐戳死。


  现在只剩曾经和我出生入死,最终将我葬送在龙息之下的长手矮人了。短暂的战斗戛然而止,自始至终我都没见到他的身影,一种难以言喻的不详涌上心头。突然龙穴旁的溪水畔发出连串惊呼,我的预感应验了,看来这回长手矮人再一次得以牺牲队友逃脱。


  只见诗人浑身泥泞,从溪边树丛里跳出来。手中还握着一条白皙得如女人般的胳膊,我一眼就认出这是谁身上的零件,毕竟能拥有这么匀称、足以垂过膝盖、白净的看不到毛孔的胳膊,世间只有长手矮人才配得上它。


  “我失败了。”


  诗人将胳膊扔到女战士的残骸上。他伤心过度,主要还是因为浑身泥点子需要花整整一天时间清理。如果发现有磨损,还要再另花时间抛光打磨。期间所有骷髅都不得不忍受他滔滔不绝的抱怨,就算把下巴藏起来,他也哼唧个没完。


  “他想跑,我就追。”没人问他,诗人自顾自滔滔不绝说道:“一个跑,一个追。结果他踩进老大防动物啃庄稼的陷阱里,我躲开了,但又没完全躲开,结果跌进肥堆。他很快挣脱陷阱还想跑,那我还得追啊。”


  “说重点,你身上的屎都快晒干了。”


  骷髅老大发出只有骷髅才有的坏笑声,诗人惊呼一声赶忙跳进树荫,以此减缓烂泥硬化的速度。


  “我没拦住他,只留下一条胳膊。我尽力了。”


  “你是说他少了条胳膊,还跳河了?”大个儿在树枝间腾挪鱼跃,很快站到靠近水边最高的枝杈。“哇哦,我看见了。你也来瞅瞅。”


  在骷髅老大的指挥下,骷髅们搭成云梯把我送入高空。我看见溪水里有一条清晰的殷红血飘带顺流而下,距离龙穴不远的下游是一处水獭拦出的蓄水湖泊。鲜血在湖中央戛然而止,仿佛个浓墨重彩的句号。湖中央水面如沸水般翻腾,鲜血逐渐扩散,最终在平静的水面铺起一张红毯。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唯一能确定的是长手矮人长眠于湖底了。


  “那是什么?”我指着湖水所在,高声问站在骷髅云梯下的骷髅老大。


  “自打一年前你们走了之后,毁灭领主大人发现龙穴的设计有破绽,墙面开了个口子直通暗河。会有人悄悄沿河逆流而上,或是顺水逃走。于是大人外出弄来了一些比较厉害的鱼。”


  “我看见了。食人鱼,还有别的东西。”我说道。眼见食人鱼高高跃出水面奔逃,几条巨大脊背的黑影在血染的湖水间腾挪游弋,若隐若现。它们隆起的结实背部和当年保护走私商队从黑烟森林外围穿行时见过的猪婆一模一样。


  “除非那矮人能吃得下一池子鱼,否则甭想逃走。你大仇得报,可喜可贺。我也该去河边洗洗了。”


  诗人说完拿起他的保养工具一溜烟消失在树丛深处。太阳下山前,我们的耳根子得以清净,在诗人回归本队前可以专心打扫战场,清点战利品。


  这一战有些倒霉蛋因为拼不起来,无奈选择成为龙穴某个房间的装饰品。最高兴的人或许不是我,诗人用分得的钱买到了高级高光蜡。往后他只需要站在队伍最前面,等我用强光法术照射,窥觊龙穴宝藏的蠢货里十有八九会短暂失明,这一招让诗人又有了值得夸耀的地方。


  除此之外,在毁灭领主大人的授意下,队伍里多了位新帮手,一只硕大的骸骨熊。

 
  看,我早就说他是熊变的。


  什么?问我有没有大仇得报后的快感?


  快得了吧,死后重生的骷髅身上哪里还有分泌激素的各种腺体。如果真要较真起来,我还挺喜欢死后成为守护龙穴的精锐一员。这里有尘封上古秘密的宝物,有相互关爱的同伴,当然还有真正属于我死后的安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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